日照市•五莲县•高泽街道

公益性墓地变更审批


实施主体 五莲县高泽街道办事处 办理结果名称 公益性公墓变更的批复
基本编码 000111107006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7112100432817785000111107006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
事项版本 6.0 事项状态
服务对象 3 是否通办 0
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,2
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
行使层级 5 网办深度 1
实施主体性质 2 是否存在数量限制 1
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
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
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
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
咨询电话号码:0633-7668876
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:0633-5451001
办理地点、时间 办理地点: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
窗口名称:
窗口编号:
办理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8:00(夏季),14:00-17:30(冬季)  

依据名称 发布令号(文号) 依据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
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》 鲁民〔2023〕72号 公墓对应审批单位收到关闭公墓或者改变墓地用途的申请后,应当对理由是否充分、善后事宜处置等进行重点审查,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 查看原文
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》 鲁民〔2023〕72号 公益性公墓申请关闭或者改变墓地用途,公墓单位应当向对应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材料:   (一)公墓单位关于关闭公墓或者改变墓地用途的报告,公墓关闭前已安葬墓穴需要迁墓的,由公墓单位负责,并提交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的办法,及与办理人签订的迁墓补偿协议;   (二)公墓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,涉及林地的,还应当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;   (三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 查看原文
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》 鲁民〔2023〕72号  公益性公墓改变管理单位的,应当报对应审批部门核准。 查看原文
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,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,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。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(附件) 空白样表(附件) 材料告知承诺书(附件)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应电子证照
变更公益性公墓材料 3 3 份 3 必要 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-
暂无
暂无法律救济
暂无常见问题